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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租借申請單

壹、申請資格
  • ( 一 )

    團體:法人、公司企業、政府機關、區公所、藝文團體、公益團體及學校等。

  • ( 二 )

    個人:年滿二十歲中華民國國民或在台領有合法居留證件外國人。

貳、申請方式與作業時程
  • ( 一 )

    請於活動開辦兩個月前向本站提出申請。申請文件依序為場地使用申請書、切結書、活動企劃書
    (需含活動名稱、活動時間、活動規劃、近期辦理活動照片與說明等)。

  • ( 二 )

    受理郵寄或親送,地址112台北市北投區七星街1號新北投車站收。
    本站上班時間為周二至周日,上午10時至下午6時。如有任何問題請洽(02)2891-5558。

  • ( 三 )

    本站將於收件後1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,並以電子郵件回覆審核結果。

  • ( 四 )

    申請單位於本站電郵通知審核通過起7個工作天內,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千元整,並於活動前7天繳交場地租金,
    電郵回傳匯款證明單,俾本站開立收據。如未依限繳納者,視同放棄,申請單位不得提出異議。

  • ( 五 )

    如於新北投車站官方網站申請者,請依照申請表格填寫聯絡資訊內容,本站工作人員收到資訊後將盡速與您聯繫。

參、場地使用須知
  • ( 一 )

    本站恕不提供梳化空間以及外借電力

  • ( 二 )

    本租借原則以半日(4小時)或整日(8小時)作為時段區隔。

  • ( 三 )

    C區為車站內部空間,使用時間以2小時為上限。如欲租借站內空間請與本站人員確認租借區域,並遵守車站內部空間規範。

  • ( 四 )

    每一時段使用均應包括佈置及撤離所需時間,如需增加使用時段,必須於使用前三日提出申請,並經本站同意且辦理繳費後方可使用。

  • ( 五 )

    如申請之活動為市集者,恕不接受場地劃分租借。

  • ( 六 )

    如申請單位因活動需要,需變更本站站內外相關物品陳設等情事,需於申請時一併提出,與本站人員協商確認,活動當天恕不提供臨時場地變更。

  • ( 七 )

    申請單位須於活動期間安排人員負責諮詢、保管作品及財物安全,本站不負責申請單位現場財物保管。

  • ( 八 )

    申請單位勘察場地時,應會同本站人員,並於本站上班時間內辦理。本站得要求申請單位配合場地實際狀況,機動調整場地布置或活動內容。

  • ( 九 )

    申請單位進行場地布置,應先通知本站始得為之。未經本站同意,不得於地面噴畫任何標誌或打釘、打樁或以漿糊、膠紙(水)、鐵釘、圖釘等物品使用於場地之牆面、地面及有關設備或公物。應善盡維護責任,如有污染、損毀或遺失,申請單位應負恢復原狀或賠償之責。

  • ( 十 )

    申請單位所辦活動,若有現場銷售及金錢交易等行為,活動現場務必設立「請索取統一發票」標示,並註明申訴單位之聯絡資料,如有營利行為,須提供經國稅局認可之合法憑證,或出示免開統一發票之證明,並得以開立收據。

  • ( 十一 )

    申請單位須於場地使用期限截止當日完全復原,並需自行清運垃圾,未復原者本站得自場地保證金內扣除罰金及復原費用,若不足扣抵時,申請單位需於7個工作天內補足差額,不得異議。

  • ( 十二 )

    活動不得使用明火、爆竹、瓦斯、噴灑粉塵、粉末、氫氣灌充氣球、器具或其他危險化學藥劑。

  • ( 十三 )

    申請單位應遵守噪音管制法等規定,噪音之認定依噪音管理標準判定。

  • ( 十四 )

    申請單位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雇主責任險,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。

  • ( 十五 )

    本站室內與戶外廣場全面禁止吸煙,違者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也可下載表單填寫完繳交至現場或是寄信箱至 xbths@taipeiculture.org